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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申請表】
- 一般導覽
- 團體預約導覽:限 20 人以上團體,且完成預約手續者。
- 假日定時定點導覽解說 : 詳細時間與地點公告於服務台及各展示廳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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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申請表】
會議室暨訓練教室使用收費基準 |
空間名稱 |
第一會議室 (大型) |
第二會議室 (中型) |
第三會議室 (小型) |
室內面積 m2(坪) |
181.4 (54.9坪) |
92.2 (27.9坪) |
62.1 (18.8坪) |
可容納人數 (人) |
60~80 |
27~40 |
20 |
場地 使用時段 |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 夜間:18:00~21:00 |
使用費計算 | 新臺幣 |
工作日 上、下午 時段 |
每1時段 3,000元 |
每1時段 2,500元 |
每1時段 2,000元 |
例假日 及 夜間 時段 |
每1時段 3,500元 |
每1時段 3,000元 |
每1時段 2,500元 |
提供設備 |
1.電動投影幕
2.投影機
3.會議系統 (桌上型麥克風)
4.廣播主機 及喇叭
5.D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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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動投影幕
2.投影機
3.會議系統 (桌上型麥克風)
4.廣播主機 及喇叭
5.DVD |
1.電動投影幕
2.投影機
3.紅外線麥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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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 租借會議室同時購買園區「綠環境館參觀票」20張以上者(該門票不限當天使用),當次租借費用8折優惠。
- 連續2個時段9折優惠;或1次訂10個時段以上,且預繳訂金20%,8折優惠。
- 本府各單位5折優惠。
- 場地使用須於使用日前7天洽辦,使用場地一經確立登記,須繳付場租20%作為訂金;款項未繳付前視同未完成手續,本府有權對該場地另作安排。
- 因故必須取消場地使用時,應於「使用日期」3日前通知本府,已繳訂金可退回50%;若未於「使用日期」3日前通知本府,則已繳訂金不予退還,不得異議。
- 會場佈置、供應及會場服務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室內禁止飲用茶水、飲料及餐點(攜帶式礦泉水、杯水除外)。
- 使用單位如欲操作會議簡報器材請先派員學習器材之使用方法。
- 使用應盡善良使用責任,若有不當使用致使場地及器材損毀或嚴重污損者應照價賠償。
- 室內不得設置爐灶生火。
- 不得利用該場地進行不當或不法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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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樓訓練教室使用收費基準 |
空間名稱 |
第一訓練教室 第五訓練教室 |
第二訓練教室 第三訓練教室 |
第六訓練室 |
室內面積m2 (坪) |
112 (33.9坪) |
59.5 (17.9坪) |
59.2 (17.6坪) |
可容納人數 (人) |
90 |
45 |
36 |
場地 使用時段 |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 夜間:18:00~21:00 |
使用費計算 | 新臺幣 |
工作日 上、下午 時段 |
每1時段 2,500元 |
每1時段 1,700元 |
每1時段 1,500元 |
例假日 及 夜間 時段 |
每1時段 3,000元 |
每1時段 2,200元 |
每1時段 2,000元 |
提供設備 |
1.白板及儲櫃
2.活動式 課桌椅90張
3.投影機
4.電動投影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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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板
2.課桌椅45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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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板
2.課桌椅36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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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 租借會議室同時購買園區「綠環境館參觀票」20張以上者(該門票不限當天使用),當次租借費用8折優惠。
- 連續2個時段9折優惠;或1次訂10個時段以上,且預繳訂金20%,8折優惠。
- 本府各單位5折優惠。
- 場地使用須於使用日前7天洽辦,使用場地一經確立登記,須繳付場租20%作為訂金;款項未繳付前視同未完成手續,本府有權對該場地另作安排。
- 因故必須取消場地使用時,應於「使用日期」3日前通知本府,已繳訂金可退回50%;若未於「使用日期」3日前通知本府,則已繳訂金不予退還,不得異議。
- 會場佈置、供應及會場服務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室內禁止飲用茶水、飲料及餐點(攜帶式礦泉水、杯水除外)。
- 使用單位如欲操作會議簡報器材請先派員學習器材之使用方法。
- 使用應盡善良使用責任,若有不當使用致使場地及器材損毀或嚴重污損者應照價賠償。
- 室內不得設置爐灶生火。
- 不得利用該場地進行不當或不法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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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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