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位置:參觀與服務
     
  標題_參觀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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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導覽
  • 團體預約導覽:限 20 人以上團體,且完成預約手續者。
  • 假日定時定點導覽解說 : 詳細時間與地點公告於服務台及各展示廳門口。
     

     
  標題_場地租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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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室暨訓練教室使用收費基準
空間名稱
第一會議室
(大型)
第二會議室
(中型)
第三會議室
(小型)
室內面積
m2(坪)
181.4 (54.9坪)
92.2 (27.9坪)
62.1 (18.8坪)
可容納人數
(人)
60~80
27~40
20
場地
使用時段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
夜間:18:00~21:00
使用費計算 | 新臺幣
工作日
上、下午
時段
每1時段
3,000元
每1時段
2,500元
每1時段
2,000元
例假日

夜間
時段
每1時段
3,500元
每1時段
3,000元
每1時段
2,500元
提供設備 1.電動投影幕
2.投影機
3.會議系統
(桌上型麥克風)
4.廣播主機
及喇叭
5.DVD
1.電動投影幕
2.投影機
3.會議系統
(桌上型麥克風)
4.廣播主機
及喇叭
5.DVD
1.電動投影幕
2.投影機
3.紅外線麥克風
備註
  1. 租借會議室同時購買園區「綠環境館參觀票」20張以上者(該門票不限當天使用),當次租借費用8折優惠。
  2. 連續2個時段9折優惠;或1次訂10個時段以上,且預繳訂金20%,8折優惠。
  3. 本府各單位5折優惠。
  4. 場地使用須於使用日前7天洽辦,使用場地一經確立登記,須繳付場租20%作為訂金;款項未繳付前視同未完成手續,本府有權對該場地另作安排。
  5. 因故必須取消場地使用時,應於「使用日期」3日前通知本府,已繳訂金可退回50%;若未於「使用日期」3日前通知本府,則已繳訂金不予退還,不得異議。
  6. 會場佈置、供應及會場服務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室內禁止飲用茶水、飲料及餐點(攜帶式礦泉水、杯水除外)。
  7. 使用單位如欲操作會議簡報器材請先派員學習器材之使用方法。
  8. 使用應盡善良使用責任,若有不當使用致使場地及器材損毀或嚴重污損者應照價賠償。
  9. 室內不得設置爐灶生火。
  10. 不得利用該場地進行不當或不法之活動。
第一會議室
第一會議室
第二會議室
第二會議室
第三會議室
第三會議室


本大樓訓練教室使用收費基準
空間名稱
第一訓練教室
第五訓練教室
第二訓練教室
第三訓練教室
第六訓練室
室內面積m2
(坪)
112 (33.9坪)
59.5 (17.9坪)
59.2 (17.6坪)
可容納人數
(人)
90
45
36
場地
使用時段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
夜間:18:00~21:00
使用費計算 | 新臺幣
工作日
上、下午
時段
每1時段
2,500元
每1時段
1,700元
每1時段
1,500元
例假日

夜間
時段
每1時段
3,000元
每1時段
2,200元
每1時段
2,000元
提供設備 1.白板及儲櫃
2.活動式
課桌椅90張
3.投影機
4.電動投影幕
1.白板
2.課桌椅45張
1.白板
2.課桌椅36張
備註
  1. 租借會議室同時購買園區「綠環境館參觀票」20張以上者(該門票不限當天使用),當次租借費用8折優惠。
  2. 連續2個時段9折優惠;或1次訂10個時段以上,且預繳訂金20%,8折優惠。
  3. 本府各單位5折優惠。
  4. 場地使用須於使用日前7天洽辦,使用場地一經確立登記,須繳付場租20%作為訂金;款項未繳付前視同未完成手續,本府有權對該場地另作安排。
  5. 因故必須取消場地使用時,應於「使用日期」3日前通知本府,已繳訂金可退回50%;若未於「使用日期」3日前通知本府,則已繳訂金不予退還,不得異議。
  6. 會場佈置、供應及會場服務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室內禁止飲用茶水、飲料及餐點(攜帶式礦泉水、杯水除外)。
  7. 使用單位如欲操作會議簡報器材請先派員學習器材之使用方法。
  8. 使用應盡善良使用責任,若有不當使用致使場地及器材損毀或嚴重污損者應照價賠償。
  9. 室內不得設置爐灶生火。
  10. 不得利用該場地進行不當或不法之活動。
訓練教室
訓練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