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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方式
參賽方式 參賽資格 競賽時程 競賽說明 評分辦法 作品規格 活動獎項 參賽須知
 
參賽須知
 一、 如交件物品不全,恕不接受報名。
二、 如以郵寄報名者,請妥善包裝,作品若在運送過程中損傷,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三、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參選者自行備份留存。
四、 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 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品及獎牌(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六、 得獎作品(包括LOGO圖案和文字說明)之著作權歸桃園縣環境保護局所有。環保局有權使用或修改其作品,參選者不得異議。
七、 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頒獎活動。
八、 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如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
九、 如以不當手段影響比賽者,本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桃園縣府環保局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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